此次疫情来势汹汹,中国乃至全球都受到严重影响。鉴于病毒的高传染性,国务院和各地方政府均发文延缓企业复工复产,防止因人口流动和聚集导致传染。建筑业是一个特殊行业,受疫情影响程度首当其冲。

目前,全国各地陆续恢复工作和生产,却也出现一些复工后疫情扩散情况。据了解,广东省东莞市某建设项目,复工后发生员工聚集性感染新冠肺炎事件,共有4名人员先后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山东省济南市某商场发生多起关联病例,主要原因在于该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没有按照要求测量体温,每天违规召开晨会,造成人员聚集,通风和隔离措施不到位,还存在不配合提供密切接触者名单等问题。另外,一些建筑业企业在复工后为了加快施工进度,盲目赶工,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控到位”,同时要求“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传染事件和质量安全事故”,并对复工复产条件、现场疫情防控、质量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监督管理以及复工复产保障措施的细化和落实给出详细指导,坚定复工复产信心。

以上案例和规定表明,疫情对建筑业企业的影响,除因政府部门要求直接导致停工外,还体现在疫情风险防控方面。复工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瞒报谎报疫情情况、不按要求执行防疫措施以及质量安全管控不到位,都将对企业复工带来不利影响,企业不仅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停工停产,严重情况下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负责人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防疫费用增加、工期延长,作为施工单位能否和业主方沟通顺延工期,并得到防疫费用补贴?这又给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与沟通协调能力提出了挑战。

针对建筑业企业复工及其面临的风险,我们建议:落实要求,切勿瞒报,换位思考,分担风险。

一是重视复工条件,把建设主管部门的复工要求落实到位,提升项目健康(卫生)管理水平,降低复工风险。全国各地都出台了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其中均明确提到复工应当具备的条件,经过主管部门核查后方能复工。复工条件主要是对组织管理(建立防控体系等)、人员防控(人员实名制等)、施工现场防控(封闭式管理等)、防疫物资准备(储备足量等)、现场安全管理、教育交底6个方面提出要求(各地具体规定稍有不同)。将6个方面的工作做到位,项目的健康(卫生)管理水平方可大幅提升。

二是切勿瞒报,重视疫情控制工作。一方面,复工前应对到岗人员进行排查和登记,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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