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刘某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眉山丹棱滨河路被交警查获。现场,刘某某被交警查获后的第一反应居然是掏出电话“摆龙门阵”,在被民警劝止后,又因吹气方式不正确,无法采集酒精含量数据。最终,在执法民警的引导下,刘某某经过十次吹气后,由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出体内酒精含量为MG/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刘某某给予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对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编辑:闷得儿

▍合作、爆料:(电话、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leishene.com/lssb/102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