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性侵“养女”的鲍某明,

不仅涉嫌性侵,

其律师执业的正当性也存在问题。

法学教授徐昕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鲍为专职律师身份,

依法不得与其他公司再签劳动合同。

据悉,北京市司法局正介入调查。

视频来源:澎湃新闻

据新京报报道,在案发前,鲍某明曾为烟台某上市集团副总裁,分管法务工作。同时,他还是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北京市司法局律师信息查询系统显示,鲍某明是执业状态的专职律师。有关律师协会负责人对此回应,鲍某明在外任职的情况与专职执业的要求不相符,纪处部门将对此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再根据情节情况来做处理。

依《律师法》的规定,专职律师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是基本的律师执业常识,也是被多地和多个层级的法院所明确的。只有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依照法定的程序,才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其他人是不能申请“兼职律师”的。

有法律工作者指出,鲍某明作为专职律师,不能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存在,这种劳动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既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也违反了《律师法》。

当事女孩母亲称女儿被威胁:

说出实情就杀了你妈

4月13日,接近鲍毓明的人士告诉澎湃新闻,鲍曾给“养女“小芳请家教,给零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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