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修订有关规定,明确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这项措施将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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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翟巧红

编辑:乔梁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朱紫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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