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播报小说坊孙频尼罗河女儿
北京中科医院几级 https://m-mip.39.net/baidianfeng/mipso_5154118.html尼罗河女儿□孙频1“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雨,这么多奇形怪状的雨。有时候,雨不是落下来的,是从云端直接泼下来的,大雨织成大雾,又长出牙齿,吞噬掉天地间的一切,只剩下一些远古的残骸,椰子树,榕树的气根,暗色的青苔。在几秒钟之后,这大雨会整整齐齐地撤走,如同一支秩序井然的军队。有时候,这边在下雨,那边却正阳光灿烂,雨是一条一条下的,像一匹巨大的斑马挂在天空里。还有时候,绚烂恢弘的闪电挂满整个天幕,像盛大的歌剧即将开场,古希腊神话中的诸神踩着闪电和雷雨而来,众神歌唱,而人间已是一片汪洋,只隐约可见几盏从红砖洋楼里射出来的灯光。”这是我写给母亲的某封信里的一段话。我一个月给她写一封信,写好后折叠得整整齐齐,装进信封,贴上邮票,再塞进邮局门口的绿色邮筒里。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像我这么做了,所以那只邮筒看上去分外寂寞。这天,我把新写的信塞进邮筒之后,忽然发现路边的凤凰木已开得富丽堂皇,栖着满树烟霞,夏天到了。但家乡的时间韵律要比这里慢两拍,不仅缓慢,还极为庄重刻板,严格踩着二十四节气,夏天一定要有夏天的样子,必须热到高柳乱蝉嘶,浓阴匝地凉。冬天则必须有冬天的样子,草木须萧瑟,大雪须隆重,怎么能够忍受冬天穿着半袖到处乱晃?简直有失体统。我一边走一边想着母亲,那个小老太太一定又把自己的头发烫成了爆米花,然后顶在头上到处串门,一定又戴着自己那副墨镜出门,说是怕风钻进眼睛里,其实我知道,她是觉得那样打扮比较洋气。自从父亲去世之后,她就不愿一个人待在屋子里,一大早就跑出去,到处乱逛,实在没地方可去,就赖在超市里,足足逛一上午的超市,把超市里所有的东西都研究了一遍,最后买了两只减价水果。她有一架旧电子琴,有点像小孩的玩具,有时候她会坐在玩具琴前为自己弹一曲《东方红》,然后又被自己的琴声吓跑。她养了几盆花,都是些贫贱的品种,一眼不看都能神奇地活下去。有时候,她会凑过去,讨好地和那几盆花聊聊天,给它们浇浇水。然后,不到天黑她就盘踞在沙发上守着电视机,等待七点半的天气预报。其实她只看广州的天气预报,看完就向我汇报明天的天气,准时得像只闹钟。你们那里有雨。你们那里又有雨。你们那里怎么还有雨。雨。雨。雨。我说,除了雨,这里还有八个月的夏天,这里的人们从来没有见过雪,好可怜啊。有一年终于下了一点点雪,广东人欣喜若狂,奔走相告,捏了个指头大的小雪人,还不停和小雪人合影。母亲哈哈大笑,咱们这里雪大,你今年过年可要回来啊,回来看雪。是的,我好像有很久很久没有回过老家了,包括过年,但奇怪的是,我并不想回去,甚至逃避回去。我也很久不给母亲打电话了,我只想给她写信,一封接一封地给她写信,把我想说的每句话都写进去,每一个字都写得极其认真,再把写好的信庄重地装进信封,贴上好看的邮票,塞进静默的邮筒里。她回不回信并不重要,再说她的眼睛都花了,怎么可能给我回信?我享受的是这个给她写信的过程,好像她是我的好友,我的闺蜜,我的知己,我什么都可以和她说,无论我说什么她都会高兴。天气热起来了,房东却忽然要求我搬家,说是要重新装修房子,也不是头一遭了,我只好上网找租房信息。二十多岁的时候,收入不高,攒不下几个钱,总想着等赚够了钱再买房,结果等到快四十岁的时候,房价已经涨得彻底买不起了,也就从心里放弃了,反倒轻松了不少。有的人注定终身要流浪。这么多年里,我一直是这样,从一幢租来的房子里搬到另一幢租来的房子里,不过这有什么呢,连人的灵魂有一天都会搬离它的住宅,何况一座房子。有时候想想,到底什么是身体,它像一个容器,像一座庙宇,像一个工厂,可以生产血肉,生产病痛,可以生产孩子,一个很小很小的像小动物一样的孩子。也许,它只是这世上最独特的一种建筑,里面住着灵魂,在它坍塌损毁之后,灵魂就会搬到另一处新的住宅,搬到一个崭新的身体里。因为按照物质守恒定律来说,灵魂也是一种能量,那它是不会消失的,但它会迁徙,迁徙到不同的身体里,像个流浪汉一样。想到这里,心里又总会生出些奇怪的欣慰。我在网上看到一条一分钟前刚刚挂出来的合租信息,地段不错,价格也要得不高,我连忙把电话打过去,是个女人接的电话,普通话不是很好,我和她约好下午三点去看房。约好在寺贝通津路见面。估计这条路在古代曾有过一座古寺,寺后有河涌,所以得名,现在这条路上不见了古寺,却坐落着一座大教堂,使整条路显得肃穆庄严,连人走路都不由得轻手轻脚,怕惊扰了教堂里的神。路的尽头有条巷子,巷子两面有几座破败的洋房,五角基,欧式柱,彩色玻璃,有一座洋楼彻底被绿萝包裹起来,毛茸茸的,看起来像女巫住的房子。洋楼前面站着几棵高大的木棉树,春天会开一树血红色的木棉花,像点了一把大火。站在树下,时不时会被碗口大的落花敲到脑袋,敲得生疼,经常有老太太在树下捡木棉花,晒干好煲汤。我正站在树下发呆,忽听背后有人说了一声,是你吗?我一扭头,吓了一跳,一个极高极瘦的年轻女人正站在我身后,她比我足足高出一大截子,估计都快有一米八了,两条腿长极了,脚上居然还踩着细细的高跟鞋,像踩着一副高跷过来的,看她的时候我不得不仰着脸,感觉自己像个小矮人。她皮肤是棕褐色的,戴着两只夸张的绿松石耳坠,像埃及艳后一样画着浓重的眼线,两只阴沉沉的大眼睛深不见底,让人看着有些害怕,唇上涂了粉色的荧光唇膏,我这才发现,褐色皮肤和这种粉色唇膏真是绝配。长腿上穿着极短的牛仔短裤,松垮垮的一件黑色丝质衬衫,领口开着深V,一直划到腰际,露出了里面的黑色内衣。见有人这么坦然自若地露着内衣,且不显猥琐,我心里不禁微微有些震惊。她两手插裤兜,正歪头打量着我。我有一种错觉,觉得她是从某本时尚杂志的封面上走下来的女郎,站在路边,气场依然庞大,甚至有些咄咄逼人。在我愣神的工夫,她又问了一句,喂,是你要租房吗?她在前面带路,我在后面颤颤巍巍地跟着,我发现她走路的姿势也和常人不同,昂首挺胸,目空一切,迈着猫步,像是正在走T台。她走了几步忽然像想起了什么,回过头对我说,喂,叫我卓玛吧,我是个藏族人。我不由得又是一愣,在我漫长的租房史中,还从未有过与藏族人合租的经历。我曾见过各种奇奇怪怪的合租室友,若是我哪天有兴致,都可以写一本书出来。我记得我曾有过一个女室友,她住的那间卧室就像阿里巴巴的山洞,她总能从里面变出不同的衣服和耳环,我和她在一起住了两年,竟然从未见她戴过重复的耳环。当时我们合租在顶层,上面还带着一个阁楼,阁楼里摆放的唯一东西是她的架子鼓。有时候她会毫无预兆地爬上阁楼,轰隆隆猛击一番架子鼓,我头顶便如雷神降临,地动山摇。后来,一个号称是她前男友的人从四川千里迢迢跑过来找她,就赖在我们客厅里,死活赶不走。那男人头大脖子细,总让人觉得摇摇欲坠,觉得他那颗头随时可能掉下来,也不见他上班,晚上在客厅里睡沙发,白天,泡两包泡面,抽着烟看看书,练练书法,他居然随身携带着毛笔和印章。他写得一手极其秀美的毛笔字,好像他一写字就有神灵过来附体。许是为了炫技,他一幅接一幅地写字,盖章,然后统统都挂在了客厅里,白纸黑字,威严肃穆,像挂满了挽联。有一天晚上,她忽然指着那男人的鼻子说,还不滚?信不信老子把你从窗户扔出去。那男人细脖子上扛着一颗大头,一边不紧不慢地抽着烟,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她笑。又过了一个星期,她忽然告诉我,她要结婚了,就和那在客厅里睡沙发的男人。结婚前他们就搬出去了,此后再无音讯。我记得还有过一个男室友,在报社做美编,总把自己打扮得像个艺术家。他昼伏夜出,基本是上夜班,白天睡觉,所以我们很少有机会见面,有一次他带了一个女朋友回来,我朝那女人悄悄瞟了两眼,过于漂亮了些,吓得我赶紧逃回自己卧室。过了一段时间,那女人不再来了,估计是分手了。一个周末的晚上,我刚洗完一堆衣服,他忽然从卧室跑出来,抱着两罐啤酒,硬塞给我一罐,说是想找个人促膝谈心。还问我,难道你就不需要和人谈心?我抱着啤酒说,咱俩好像不太熟啊,你要谈什么?他陷在沙发里,一边颓丧地喝着啤酒,一边说,熟不熟并不重要,一点不重要,关键是有没有说话的欲望,说话你总会吧?不会说话你总会听吧。我长这么大,你猜猜我做的最多的两件事是什么?你肯定猜不出来,告诉你吧,一件是看电影,一件是谈恋爱。我看过的所有电影最后都在我身上兑现了,操,除了没像超人那样穿着短裤飞出去,其他都实现了,其实我他妈才是电影里的男主角。我说,你女朋友真漂亮。他又灌下去一口啤酒,得意地说,人间尤物吧,能不漂亮吗?你知道她是做什么的?看你老实巴交的,肯定猜不到,还是告诉你吧,她是夜总会的小姐。我他妈从来都觉得自己是个艺术家,不俗,是不是?可我真的没有办法再和她谈恋爱了,和一个小姐谈恋爱,需要你既高尚又邪恶,可我他妈的既不高尚也不邪恶。这个男人后来娶了个端庄普通的人民教师,也搬出去了。来来去去的室友换了一个又一个,最后只剩下我还站在原地。这次,难道要换一个更别致的室友?跟着卓玛进了电梯,上了十六层,她打开房门,大大方方请我参观。是三室一厅的房子,还算干净,厨房没有多少使用过的痕迹,露天的阳台也很宽敞,可以养很多花草,却只摆着一盆蝴蝶兰。我心里十分满意,忙不迭地和她敲定,说今晚我就搬过来。她倚着门,脖子里浮着两条极漂亮的锁骨,双手抱肩,用阴沉沉的大眼睛盯着我,抿着嘴唇微微一笑,右嘴角现出一只酒窝,说,你一看就是个老实人,我喜欢你这样的,搬过来吧。她的普通话说得有点僵硬,不太能分得清四声的音调,有点像外国人刚学会了说汉语。卓玛从门口消失了,我再次仔细打量这间卧室,倒是朝阳的,只是有点小,窗台上扔着两只藏式坐垫,摆着一只玻璃花瓶,里面插着一把早已风干的玫瑰,有一张单人床,一张梳妆台,靠墙立着一只庞大的衣柜,我打开衣柜,里面居然还挂着一排衣服,都是女人的裙子,丝绸、雪纺、纱丽、绉绸,我用手轻轻一捞,那些衣服冰凉滑腻,像水一样从我手里流走了。关上柜子我才发现,墙上还挂着一个女人的照片,仔细一看,不是卓玛,但看服饰也应该是个身量高挑的藏族女人。我正盯着照片细看,卓玛长长的脖子忽然又从门外探出来,她不太客气地对我说,喂,卓玛的照片,还有她的衣服,你都要给她留着,不许扔掉,她还要回来的。我心中有些不悦,回说,卓玛不就是你吗?她指了指墙上的照片说,她是大卓玛,我是小卓玛,我们一个村就有七八个卓玛,还有老卓玛,黑卓玛,白卓玛,瘸腿卓玛。我忍不住笑道,你们为什么都喜欢起卓玛这个名字?她说,卓玛是藏传佛教中著名的度母,就是多罗菩萨,也是大日如来毗卢遮那的修法女伴。我想了想,说,你们为什么只有名没有姓呢?她好像懒得和我多说,又从门口消失了,过了一会儿,声音从客厅里传来,我们藏族人讲的是生死轮回,不像你们汉族人讲究香火延续传宗接代,我们要姓氏有什么用呢?我一想,也是。再细细端详,照片里的女人长着一张轮廓分明的脸,这种脸现在被称为高级脸,适合上镜。原来这大卓玛随时都会回来,等她回来我怕又要受搬家之苦。但转念一想,想那么多干吗,哪有那么多长久可言,所谓长久不过都是些幻影罢了,万事随缘就好。出了这间卧室,我又看了看旁边的卧室,居然是一间经堂,宽敞明亮,本该是主卧。藏式柜子上雕刻着精致的花纹,佛龛上供着释迦牟尼的佛像,点着酥油灯,供着神水,摆着电子转经筒,墙上还挂着色彩艳丽的唐卡,画着吉祥八宝图。地上铺着藏式跪垫,应该是念经的地方。想想在岭南这种地方,虽是沿海开放之地,倒比内地更敬鬼神,家家户户门口摆着供奉土地神的神龛,烧着三炷香,有的还在门口挂着照妖镜。这雪域高原上的藏式经堂隐匿于潮热的广府文化中,更显神秘与奇崛。再加上窗外不远处的东山教堂,有一种诸神聚会的感觉。所谓神圣不过就是世俗的反面,但由这反面也可见出尘世的无助与焦灼。再者,在这天地间,人鬼神什么时候真正地分开过?无神论和科学也不曾打破这种最幽暗处的联结,因为鬼神也许本就是人类的衍生物,就像人类自己生的孩子。交了定金之后,当天晚上我就收拾了简单的行李搬了过来,箱子里只留了几套衣服和一些书,年轻时候也喜欢买衣服买很多无用的东西,如今真是越活越身无长物了,但我喜欢这个清净素朴的自己,仿佛随时都可以撤退,随时可以从这世间撤走,去往更逍遥自在处。我刚在自己房间里安顿好,卓玛就过来敲门,喂,今晚我请你吃饭吧,表示对你的欢迎。我一愣,搬过多少次家,还从未有过这样的待遇,这个城市向来以包容冷漠著称,都是彼此把门一关,半年都说不了两句话。我一时竟不好意思起来,连忙推辞。她一手倚在门上,一手叉在腰间,不耐烦地说,你这么客套有什么意思呢,不过就是吃顿饭。我便不好再说什么了,只得答应。见我答应,她兴高采烈地说,你等着啊,我去换套衣服。等她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装束,上身只着一件白色抹胸,脖子里戴了一条红珊瑚项链,配以红珊瑚耳钉和烈焰红唇,下面穿一条亚麻色阔脚裤,披了一件长及脚踝的白色薄风衣,头上戴一顶同色系的贝雷帽,长发披散。下了楼,她在前面带路,我在后面跟着,所到之处,人群纷纷向我们行注目礼,即使走过去的也要驻足回头再看几眼。我当然知道,人们都是在看她,不是在看我,我近几年的装扮越发灰头土脸,一掉进人群就会消失,但我越来越喜欢这种隐匿感。她像个女王一样迈着猫步,携带着强大的气场,霸气地走在前面,领着空气一般的我,进了一家韩国烤肉店。坐在烤肉店里,又有一片新的目光织过来,把我们包围起来,只要她所到之处,目光便泛滥成灾。我很是不自在,但她看起来毫不在乎,相反,还很是享受。她一边翻着烤肉一边说,这边的人什么都敢吃,连蛇和鳄鱼都敢吃,这都是给自己攒的罪业,老实人,你会吃活物吗?我忙说,怎么可能,我只吃猪肉和鸡肉,还是死掉的,因为觉得猪和鸡的灵气少点,知道自己要死了也不会流泪。她又问,那你吃鱼吗?我摇摇头。她很高兴地说,你也不吃鱼?我说,我们老家缺水,从小没见过鱼,长大了也就没有吃鱼的习惯。她伸出一只涂着红指甲油的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太好了,我们藏族人也不吃鱼。我说,你们为什么不吃鱼?她把一块烤牛肉夹给我,严肃地说,因为一切活物,包括鱼,可能以前是或将来是我们的父母亲人。我一愣,她又认真解释道,藏族人讲三世因果论,就是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界在六道轮回中生死流转,不但素不相识的人在前世可能是你的亲人,就连鸟儿、虫子、鱼都可能是你的父母兄弟,所以一定要善待它们,更不能吃它们。可能吃烤肉吃得有些热了,她脱了外面的风衣,只穿着一件抹胸坐在那里,春光婉转,来往的男人们纷纷向她行注目礼。她只是享受着这些目光,并不朝那些男人多看一眼。我发现她其实吃得很少,一块肉能吃一晚上,吃对她来说只是一种仪式。我实在忍不住好奇了,问,卓玛,这可能有点不礼貌,你不要介意,可不可以知道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她先打开小镜子查看了一下嘴唇上的口红,补了补,然后一只嘴角翘起,对我微微笑了一下,神情骄傲地说,有什么不礼貌的,我以前是跳舞的,跟着歌舞团跳民族舞,我从四岁就开始跳舞了,放羊的时候,自己在草原上跳,五岁的时候就在赛马节上跳,十三岁就是舞蹈团的演员了,一开始在拉萨跳,后来又去北京跳,我们藏族人会走路就会跳舞,但跳来跳去就在那些民族风情园里跳藏族舞,也没意思。我们村里一起出来了十几个男男女女,都是跳舞的,在北京的时候,我们像猴子一样在风情园里跳舞给游客看,每天跳一模一样的舞,还卖力得很,每天都跳得满头大汗。过几年跳不动了,还得回老家去,也挣不下几个钱,老实人你说,当猴子有什么意思呢?当然没意思了,所以后来我就改行了,改做模特了,我现在是个时装模特。我恍然大悟,难怪她个子那么高,穿着又这么时尚,时尚到了炫目的地步。我笑着说,还是第一次见到真正的模特,以前只在电视里见过,做模特的感觉怎么样?她像个女王一样往椅背上一靠,扬起脖子,跷起二郎腿,长长的假睫毛眨动着,在脸上投下两片阴影,只听她笑着说,当然好,我喜欢这种感觉,所有的人都在注视着你,所有的镜头都对着你,那感觉不像是用脚在走路,倒像是在飞,是从人们头顶上飞过去的。我心下厌倦,却只装作羡慕地听着,忽然觉得我们俩这种搭配也不错。吃喝完毕,她要去买单,我试着抢了一下,看着她的脸色说,要不,还是我来请你吧。果然,她皱着眉头嫌弃地看了我一眼,说,不用这么客套,这花不了几个钱的,钱财再多也是身外之物。我只好闭嘴。结完账,她还拿回一只打包盒,把剩下的几块烤肉小心装进去,嘴里说,带回去,明天的午饭就有了。我心里有些诧异,看不出,这种在浮华场里混的姑娘还挺会过日子。2第二天早晨,我起床后发现卓玛已经在经堂里念经了,身上穿着一件藏式睡袍,看起来真的像个藏族人了。等我坐在客厅的餐桌旁吃早饭的时候,她拎着一壶酥油茶也坐了过来,只见她把青稞炒面和奶酪放在碗里,用酥油茶一冲,然后用手团了吃,原来她吃的是糌粑。我很惊讶,说,卓玛,你来城市里这么多年了还留着吃糌粑的习惯啊?她递给我一块糌粑,很高兴地说,我都好久好久没有吃到糌粑了,是我阿妈前阵子给我寄过来的,真是太好吃了,吃到糌粑就像回了家一样。说着又掰给我一大块糌粑,自己只留下一小块,嘴里说,你吃啊,替我多吃点,你吃了也算我吃了。我说,你吃得也太少了吧。她撇着嘴,耸了耸肩,可怜巴巴地看着我碗里的糌粑说,没办法,糌粑热量太高了,节食也是我的工作哪,有时候我一天就吃一顿饭,有什么办法呢,今天早晨称体重,比昨天重了二两,昨晚吃的烤肉全长到身上来了,今天得把它们甩下去,不能把肥肉留在身上。我叹道,干什么都不容易啊。于是她只吃了药丸那么大的一颗糌粑,然后便坐在我对面,耐心地观赏着我吃早饭。一边观赏一边嘴里还不停惊叹,老实人,你真是太可爱太勇敢了,敢吃这么多东西,也不怕长胖吗?再多吃点,把我的一份也吃了嘛。我不紧不慢地吃着,说,卓玛啊,人活着图什么,就是图自己自在点,我又不是模特,想吃多少吃多少,可你个子那么高,吃得又这么少,怎么能维持住你身体的运行呢?她翻起眼睛做了个大大的鬼脸,又把脸凑过来说,你说的话怎么和我阿妈差不多,哦,我明白了,这是你们汉族人的客套,不是真的嘛,对不对?你们汉族人就喜欢绕来绕去。我笑了笑,不置可否,我继续吃,她继续看着我吃,一边喋喋不休地说,吃吧吃吧,再多吃点,反正到了最后,和钱财一样,身体也不是自己的嘛。我终于放下筷子,抹抹嘴,说,你自己不吃,光怂恿我吃,还好意思说,既然钱财和身体都不是自己的,那你倒说说,什么才是自己的?她往后一靠,把两只手交叉在胸前说,只有灵魂是自己的啊,灵魂是不会死亡的,它会不停地转世,从这里转世到那里,就像人搬家一样,但它永远不会死。这话忽然给我心里重重一击,我仰起脸看着她,认真问道,卓玛,你说人的灵魂真的不会死吗?她也极其认真地说,当然,灵魂是不会死的,它会转世。第二天早晨我准备出门上班的时候,卓玛的头又从卧室里探出来,对我说,我今天下午要去深圳走秀,我经常去各地走秀的,我不在的时候,这一大栋房子就都归老实王丽了,你想住哪里就住哪里,不想住你的房间就住到我的房间,我的衣服你随便穿,高兴不高兴?原来她知道我的名字,也是,都看过身份证了。我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临出门时随口问了一句,对了,那个大卓玛,她什么时候回来啊?回来时提前告诉我一声,我好有个准备。她先是犹疑了一下,然后很慢很诡异地对我笑了笑,没说什么,把头又缩了回去。我耐心等着,果然,片刻之后便听到她在屋里叹息着说,她肯定会回来的,说不定哪天就回来了,我天天等着她呢。晚上我下班回来的时候,卓玛果然不在家,屋里熄着灯,只在经堂里点着两盏酥油灯。我没有开灯,慢慢走进了那间经堂,经堂里没有尘世的热闹,只有一种深不见底的静谧,仿佛我正站在一池深潭里,周围连一丝涟漪都没有。我的影子被烛光投在墙上,一个蓬松虚弱的影子,我慢慢走动的时候,那透明的影子便在五彩斑斓的唐卡间游走,就像一个魂魄,好像它真的游走进了另一重神秘的空间里。也许,在时间的第四维空间里,真的漂泊着一些透明的鬼神或灵魂。要是没有它们,那人活在这个世上实在是太乏味太寂寞了。活了四十岁都是按无神论者活着,这个夜晚,我却在酥油灯下,忍不住朝着佛像拜了几拜。我无法和卓玛一样虔诚,我们的文化根基就不同,在这样的夜晚,我只是想朝着那些冥冥之中的,肉眼所不及的力量敬拜,就像祖先拜月,祭日,敬奉土地。这些古老庄严的仪式本身,就可在无涯的时光里沉淀成神。我给自己做了一个蔬菜煲,在胖嘟嘟的瓦罐里一层层铺上五颜六色的蔬菜,胡萝卜、花椰菜、芋头、荷兰豆、西洋菜、甘蓝。煮了个鱼汤,两条小杂鱼,几片紫苏叶。有时候,也不是为吃,好像给自己做饭是一种仪式,会让自己更有安全感。母亲从前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每次都是问我吃了什么,吃得好不好,说一个人也要吃好。所以我一直记得这句话,一个人也要吃好。吃过晚饭之后,我伏在桌子上开始给母亲写信,在信中我告诉她,我去了欧洲,英国,法国,挪威,丹麦。我在百度上查着异国的资料,编成我在国外的见闻,我把这些见闻一封一封地写到信里去,等到欧洲写完了,我就告诉她,我又去了美洲大陆,开始是美国,然后是墨西哥,巴西,阿根廷,智利,再到火地岛,甚至到那个站满神像的复活节岛。可去的地方太多太多了,虽然这些地方我一个都没有去过,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可以把这个世界折叠在自己的大脑里,再折叠进信里写给母亲。把写好的信装进信封,贴好邮票,看了看表,快十一点了,我便起身走到了阳台上。果然,我一走到阳台上便迎面看到了它,那座乳名叫小蛮腰的高塔。在这座城市里,我几乎没有朋友,还经历过数次搬家,唯一欣慰的一点就是,无论我搬到哪里,只要还在这座城市里,一抬头便能看到它。我已经十分了解它的作息规律,知道每晚的十一点,它会准时入睡,在入睡前,它会孤零零地对着这座城市连说六次晚安,三次中文,三次英文,真是不厌其烦。然后它身上披挂的霓虹灯会一截一截灭掉,从脚到头,就像一个人渐渐脱掉衣服一样。我不知道在深夜里有多少人会站在阳台上和它互道晚安,但我肯定就是其中一个。每晚到了十一点,我都会准时出现在阳台上,隔着夜色,大声和它说,晚安,晚安啊。它安静而礼貌地回应着我,三遍中文,三遍英文。有时候明月就高悬在它的头顶,好像是它头上的配饰。在下雨的晚上,它的头会被大雾笼罩,变成半截无头塔,即使这样,我仍然会准时和它道晚安,这已经变成了我们之间一种坚固的友谊。我站在阳台上,它孤零零地站在夜色中,我们遥遥相望,我甚至可以听到它的鼻息。它已经开始说第一遍晚安,孤独而骄傲,带着一点绅士气的守时与刻板。我对它挥着手,大声说,晚安,晚安啊。到第三天的时候,卓玛给我发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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